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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4月與10月可以申請日本工作假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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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2-15 12:45:3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: 香港
  2001年開始香港政府與韓國、日本、澳洲、新西蘭、加拿大、英國、愛爾蘭、法國、德國、奧地利、匈牙利各國建立雙邊工作假期計劃安排,而日本駐港總領事館此前宣佈,今年將發出工作假期簽證750個名額,簽證分為兩期:

第一期
申請期間:4月3日~4月30日
公佈日期:6月5日
領取簽證:6月6日~8月31日

第二期
申請期間:10月2日~10月31日
公佈日期:12月4日
領取簽證:12月5日~2019年2月28日

申請方法:親自前往北角電氣道148號16樓3號「日本簽證中心」遞交表格

  日本駐港總領事館作出提示,申請者必須持有香港特區護照或BNO護照的18~30歲人士,同時要提交履歷書、工作短期的理由等資料,申請成功後不得在日本逗留超過一年,必須購買足夠的保險,並證明持有足夠購買回程機票的款項與生活費,相當於港幣約22000元。

《報導來源:華僑網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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