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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8-27 17:07:4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: 香港
{:soso_e102:}
发表于 2012-8-28 19:42:47 |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: 吉林长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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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科学院。简称中科院 ,下属单位沈阳金属研究所副所长王忠明,利用手中权力,以权谋私,在建设工艺楼钢结构工程中,强行把此工程给他的亲属王磊,造成工期延误,费用增加进200万元。还有在去年建设6号厂房,明明是金城公司中标,可是王再次利用手中权利没有让金城公司去做,而是把此工程给了双兴公司,而双兴公司又把此工程转包给荣兴公司费用比原来多100多万。在这两项工程里,王得到多少的好处,因此遭到投诉,王忠明被调离了岗位,时隔几个月,王忠明又回到原来的岗位,就这样的一个人
   把国家单位当作是自己收取利益的地方,我真不知道中科院的领导是怎么想的,怎么还能用这样的一个人当领导犯了错误的人,还能继续的做领导,那么所有的人犯错误都可以回到原来的岗位,国家会是什么样呢!我希望中科院的领导!慎重的考虑!也希望社会上所有正直的看完转摘~让所有的人知道中科院的蛀虫~是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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