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表于 2010-6-24 02:2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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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: 香港
回复 73# AlbertMyng
其實,她拒絕我還有很多原因.她不想生活在壓力那麼大的香港.她家人都不想她嫁到那麼遠.還有,她在香港又不可以工作,她怕我的經濟能力會頂不住.她很怕她未來的生活比現在還要差.我都保證過她未來的生活不會有問題,但她還是想自食其力,不想靠老公照顧.現在,她一個月都可以賺到萬多人仔,那會再睇得起我給她的幾千人仔.
我相信錢是會令人腐化的,她天天在這工作環境下生活,定會慢慢對物質生活有所要求.我現在可以做的.只是提點她不要亂花錢,有錢就寄回家.工作到過年就辭工回家嫁人,不要再到深圳了!
這算是補償我所犯的錯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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